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单独考试
(1)符合全国统考中第(1)、(2)、(4)、(5)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生专业:我校“兰州大学201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领域)外,其它专业(领域)均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联考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中(1)、(2)、(4)、(5)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全国统考
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