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教育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广东省为第二批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三)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2.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4.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四)艺术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六)健康标准要求: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园区)创办于2001年,是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人民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也是一所开放式大学。 建设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的规定,珠海分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珠海分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珠海,学校依山傍海、青山绿水,校园环境优美,被誉为“亚洲最美丽的山谷大学”和“中国的伯克利分校”。